关于师生员工参与涉外活动的规定
2015年12月07日 16:32 点击:[]
关于师生员工参与涉外活动的规定 |
文:admin 来源:admin 时间:2006-12-7 15:33:44 点击: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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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涉外活动中,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民族尊严,不做有损祖国、丧失人格的事,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注意内外有别,保守国家机密。凡属内部文件、刊物、工作手册,应妥善保管。 二、对外籍教师、学者利用课堂进行与教学无关的社会调查,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均应婉拒,并及时将情况向系领导反映,由系、院领导出面处理。 三、在涉外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公开要求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财物,不要委托外国人从别国和港澳地区代购物品。不得抱有利已的动机,主动找外国人拉关系,不得利用涉外工作的条件请求外国人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和出国的机会。 四、对外籍教师应坚持热情友好,谦虚谨慎。要讲究文明礼貌,尊重对方文化、风俗习惯。凡选修外籍教师和专家的课程,要刻苦学习,积极、认真、主动、有创造性地完成他们布置的学习任务, 对学业要有责任心。不要和外籍教师开不适当的玩笑、起外号。如要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在顺德以外地区的举行的活动,要事先向系和外事办公室同时报告,经同意后方可邀请。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安全。 五、如遇外籍教师发表不同的政治观点,提出怀疑和误解的问题时,应正面阐明我国的立场、观点。 六、对外籍教师或外宾提出的特殊要求,如邀请单独见面、陪同旅游等,应该谨慎对待,不要轻率答复或擅自做主。提倡学生主动向辅导员、系或外事办公室反映情况,以免造成被动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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